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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办档案说明

一、 补办个人人事档案

毕业生个人人事档案,在毕业离校三个月内由学校寄往本人工作单位或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若因各种原因造成个人人事档案遗失,学校档案馆只能补办以下内容:

1. 毕业生招生大表复印件;

2. 毕业生学业成绩单复印件;

3. 毕业生毕业证验印表复印件;

4. 毕业生学位证验印表复印件;

5. 毕业生登记表(部份毕业生)。


二、 毕业证、学位证遗失补办

毕业证、学位证遗失,学校只补办学历学位证明,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1. 毕业生招生大表复印件;

2. 毕业生学业成绩单复印件;

3. 毕业生学业成绩单复印件;

4. 毕业生学位证验印表复印件;

到档案馆复印以上证明材料,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三、 党员档案补办

毕业生党员档案遗失,学校档案馆只能提供学校党委审批本人成为预备党员及转正时的文件复印件。